功能表图主要由步、有向连线、转换、转换条件和动作(命令)组成。
1.步与动作
(1)步 在功能表图中用矩形框表示步,方框内是该步的编号。如图5-20所示各步的编号为n-1、n、n+1。编程时一般用PLC内部编程元件来代表各步,因此经常直接用代表该步的编程元件的元件号作为步的编号,如M300等,这样在根据功能表图设计梯形图时较为方便。
(2)初始步 与系统的初始状态相对应的步称为初始步。初始状态一般是系统等待起动命令的相对静止的状态。初始步用双线方框表示,每一个功能表图至少应该有一个初始步。
(3)动作 一个控制系统可以划分为被控系统和施控系统,例如在数控车床系统中,数控装置是施控系统,而车床是被控系统。对于被控系统,在某一步中要完成某些“动作”,对于施控系统,在某一步中则要向被控系统发出某些“命令”,将动作或命令简称为动作,并用矩形框中的文字或符号表示,该矩形框应与相应的步的符号相连。如果某一步有几个动作,可以用如图5-21所示的两种画法来表示,但是图中并不隐含这些动作之间的任何顺序。
图5-21 多个动作的表示
(4)活动步 当系统正处于某一步时,该步处于活动状态,称该步为“活动步”。步处于活动状态时,相应的动作被执行。若为保持型动作则该步不活动时继续执行该动作,若为非保持型动作则指该步不活动时,动作也停止执行。一般在功能表图中保持型的动作应该用文字或助记符标注,而非保持型动作不要标注。
2.有向连线、转换与转换条件
(1)有向连线 在功能表图中,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转换条件的实现,将会发生步的活动状态的顺序进展,这种进展按有向连线规定的路线和方向进行。在画功能表图时,将代表各步的方框按它们成为活动步的先后次序顺序排列,并用有向连线将它们连接起来。活动状态的进展方向习惯上是从上到下或从左至右,在这两个方向有向连线上的箭头可以省略。如果不是上述的方向,应在有向连线上用箭头注明进展方向。
(2)转换 转换是用有向连线上与有向连线垂直的短划线来表示,转换将相邻两步分隔开。步的活动状态的进展是由转换的实现来完成的,并与控制过程的发展相对应。
(3)转换条件 转换条件是与转换相关的逻辑条件,转换条件可以用文字语言、布尔代数表达式或图形符号标注在表示转换的短线的旁边。转换条件X和